一、依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19條第4款規定略以:經公開標租未能標脫,有人申租,並願按標租底價及條件承租者,得逕予出租,後續賸餘1戶依上述規定辦理。 二、本案未標脫房屋(第2標),後續有意願承租者,請洽本組以標租底價填寫租屋申請書,直接承租。 三、如有疑問請電洽:2885-2799分機54郭小姐、56林先生。